洛阳市园林局2017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

 

一、部门基本情况

(一)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

园林局肩负着我市城市区绿化、园林建设及管理养护的责任。机关内设6个职能科(室)、机关党委和监察室等8个科(室)以及12个二级预算单位。

园林局主要职能:一是制定城市绿化和风景名胜区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。二是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、城市生态规划和划定城市绿线,并监督实施; 三是参与城市重点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,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;四是负责城区市管公园、道路、防护绿地的养护和管理,监督、指导单位、居住区等绿地的养护和管理;指导督促各县(市、区)绿化建设、养护和管理。五是组织协调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。六是负责城市绿化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,负责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。七是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
园林局机关及二级预算单位共有编制525人,其中:行政编制34人,事业编制491人。现有在职人员785人,离退休人员726人。

(三)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

一是抓好各项绿化工作,打造生态宜居洛阳,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“9+2”工作目标。二是抓好城市生态提升、老城文化公园、体育公园和游园、绿地及道路绿化等约56项建设任务。三是指导各县(市、区)创建园林乡(镇)、园林社区活动,提高我市整体知名度。四是全力抓好35届牡丹文化节各项工作,进一步扩大节会在国内外的影响力。五是持续抓好各公园建设,以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需要。六是抓好园林绿化的管理养护工作,全面提高管养水平。七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,保持局系统的和谐稳定。八是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,为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。

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
2017年收入预算29540.11万元,其中:财政一般拨款15926.13万元,国有资源(资产)有偿使用收入8394.69万元,2016年部门结转资金5219.29万元。

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
2017年支出按用途划分为:工资福利支出2741.85万元,占9.3%;商品服务支出221.15万元,占0.7%;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3.04万元,占1.3%;项目支出26194.07万元,占88.7%

2017年财政一般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:工资福利支出2741.85万元,占11.3%;商品服务支出221.15万元,占0.9%;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3.04万元,占1.6%;生产建设和事业专项发展支出20974.78万元,占86.2%

四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

2017年收入预算29540.11万元,其中:财政一般拨款15926.13万元,国有资源(资产)有偿使用收入8394.69万元,2016年部门结转资金5219.29万元。2016年收入预算23754.90万元,其中:财政一般拨款15346.99万元,国有资源(资产)有偿使用收入8407.91万元。与2016年对比,收入增加5785.21万元,其中:财政一般拨款增加579.14万元,主要是新增园林绿化管理养护面积。国有资源(资产)有偿使用收入减少13.22万元,主要是牡丹节期间门票收入减少。

五、专业性名词解释

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、公园的管理养护工作,国有资源(资产)有偿使用收入主要是各公园门票收入、门面房出租出借收入。
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27